离婚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0:34:08
我一朋友,两夫妻是去年才拿到的结婚证,大女儿都有2岁半了,小的还不满一岁```现在男方有外遇,关系已经不能再维持了```现在问题是两个小孩都没上户口,要是女方去控告男方的话能不能得到一个小孩?还有能不能向男方索赔?因为是男方外遇先(同第三者未同居,不过第三者一个人居住,其住处有监控器,男方有时会去她那)``` 现男方也同意离婚`(但是男方只想平常离婚那样离),现在的重点是:1、女方能不能判到一小孩子? 2、如果女方得到一小孩子的话男方是不是有义务每月提供生活费到小孩18岁? 3、女方能不能向男方索赔?可以的话大概可以索赔到多少? 4、夫妻两的个人存款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是不是要平分? 谢谢,烦请各位好心人士帮帮忙```谢谢

1,小的不满一岁,如果是在哺乳期的话,法庭会判给妈妈的。
2,理论上如果两个孩子都归母亲的话,是应该付生活费的,但是现在是一人一个,可能是各自承担生活费用。因为生活费不仅仅特指男方的义务,女方也有。但是如果女方没有生活来源的话,比如哺乳孩子无法工作,也许可以协商让男方一次性补偿多少。法官可能会考虑这方面的。
3,在离婚案中,如果存在过错方,(指有婚外情的一方)是要将财产多判给无错方的。以示补偿的。
4,夫妻两人的存款,如果是婚后的,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分的。
还有如果妻子在离婚后发现丈夫当初存在隐瞒财产的行为的话, 自发现之日起,可以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孩子归谁法院根据调查,看看谁的经济条件、住房条件、生活环境等比较好,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女方得到孩子,可以要求法院判决男方付给孩子必须的生活费、教育费、看病的费用等直到18周岁。
女方可以向男方要求赔偿。因为新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因为一方有外遇或喜新厌旧等原因造成离婚,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
夫妻关系存在期间的经营、工资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法院判决有过错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可以,哺乳期的孩子通常由女方抚养。

关于赔偿,婚姻法规定过错一方需要赔偿,少分共同财产。但是需要举证一方有过错,你可以举证,但是是否认定为出轨由法院决定。

可以,不满一岁的还在哺乳期内,一般是用归女方抚养的。

关建要看男方的经济情况!

就以上述问题,可以的!